1.通用指标
陶卫网讯 近日,河北省环保厅制定《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》,旨在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,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,严禁“一刀切”。
根据该意见,对未按期完成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,全面停产治理。而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、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的企业,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、差异化错峰生产。
意见对重点行业的通用指标和差异化指标进行了明确。建材行业包括水泥(不含粉磨站)、砖瓦、陶瓷、玻璃棉、岩棉、矿物棉、防水建筑材料、石膏板等行业。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差异化指标。
1.通用指标
(1)料场扬尘防治标准
①原料储存场、辅料储存场,采用封闭料场(仓、棚、库),并采取喷淋、清扫等抑尘措施。成品储存采用棚化+防尘网等防尘设施或打包存放。
②料场路面硬化,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,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。
(2)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
①需用车辆运输的物料采取封闭措施;废料回收利用等工序采取密闭皮带等封闭输送装置。
②卸料点设置集气罩、皮带输送机卸料点设置密闭罩,并配备除尘设施。
③各粉尘产污节点设置集气罩,配备布袋除尘器。各生产工序的车间地面干净,无积料、积灰现象。
④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,采用真空罐车、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除尘灰,除尘灰不落地。
(3)污染源监测数据要求
在线监测要严格按照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、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等规定,对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、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,中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,并完成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联网。手工监测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。
2.差异化指标
建材行业的差异化指标主要分为能源结构、排放水平、运输结构等方面。
A类:以天然气、电力、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热源,污染物排放满足本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;使用其他燃料的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、30、100毫克/立方米的;运输使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100%。达到该类目标的生产线,不予错峰。
B类: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行业标准,无行业标准的满足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弄得分别不高于30、200、300毫克/立方米的;运输使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%及以上。达到该类目标的生产线,错峰不低于50%(以实际生产线或设备数量为基数,采取生产线计或区域统筹轮流停产)。
C类:不符合A、B类的企业,全部停产。
意见还要求,错峰生产企业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、污染治理措施、重污染天气应对、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、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